USCIS 的签名要求已经从 2026 年 7 月 10 日起生效。 这不是一个只针对 EB-5 的新规则,也不是移民局突然提高了 EB-5 投资门槛。但它会影响几乎所有移民利益申请。对 EB-5 家庭来说,I-526E、I-829、I-485,以及和身份调整一起递交的工卡、回美证,都可能被这套签名规则影响。 真正需要注意的地方,不是“签名”这两个字本身。 而是递件材料往往经过多个人、多轮文件传递、多次扫描和合并。投资人、配偶、子女、律师、项目方、翻译、公证材料、资金来源文件,一旦签名环节处理得太随意,可能把一个本来可以避免的形式问题,变成收件、补件甚至拒案风险。 这次变化到底是什么USCIS 在 2026 年 7 月 10 日发布的 Policy Alert 里明确说,这套指引立即生效,适用于在发布日或之后提交的 benefit requests。 更实操的一点在于,USCIS 同时强调:如果案件已经被受理,后面才发现签名无效,移民局仍然可以拒收或者拒绝相关申请;如果走到拒绝这一步,已经缴纳的 filing fee 也可能不会退还。 这句话对投资人很重要。 过去很多人会把签名问题理解成“收件前的小错误”。但新规则提醒申请人:签名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即使材料已经被收下,后面如果发现签名不符合要求,也仍然可能出问题。 对 EB-5 来说,这类问题不值得冒险。递件成本高、等待时间长、家庭成员多,任何一个可以提前排除的形式瑕疵,都应该在寄出前解决。 为什么 EB-5 家庭更容易踩到签名问题普通移民申请可能是一两张表格。 EB-5 不一样。 一个家庭的递件里,可能同时有主申请人、配偶、多个子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表格、签名页和身份证明。再加上 EB-5 的资金来源解释、项目文件、律师递件信、翻译件和后续补件,文件链条天然更长。 问题往往不是没人签名,而是这些细节:
这些不是大新闻,但都是递件实务里真实会发生的问题。 递件前先查这 6 个点第一,确认是谁必须签。 不要只看主申请人。I-485、I-765、I-131 等和家庭成员身份相关的表格,通常要看每个申请人自己的签名要求。配偶和子女不是“附带名字”那么简单,他们往往也是独立的申请人。 第二,确认签的是最新版表格。 USCIS 表格会更新版本。签名页和正文页必须属于同一套表格版本。不要用旧表格签名页去拼新表格正文,也不要把前一次准备材料时留下来的签名页混进去。 第三,确认签名方式符合要求。 USCIS 政策手册承认某些情况下可以接受原始湿签的扫描、传真、影印或类似复制件,但前提是复制件来自有效的原始签名。与此同时,USCIS 也明确说,后续再单独贴上去的手写签名图片,不算有效签名。投资人不要简单理解成“随便电子签一下也可以”。如果律师对某个表格是否能电子签有要求,按律师和 USCIS 表格说明来。 第四,确认每个人的签名和姓名、生日、表格对应。 家庭一起递件时,最容易乱的是签名页归属。尤其是配偶、子女表格较多时,要逐份确认:这张签名页是谁签的,对应哪一份表格,日期是否一致。 第五,确认律师代填不等于律师代签。 律师可以准备材料、解释表格、提交申请,但这不意味着申请人自己的签名义务消失。需要申请人本人签署的地方,不能因为流程赶、文件多,就让别人替代完成。 第六,补件和更新材料时重新查一遍签名。 很多人第一次递件会很认真,后面 RFE、NOID、补材料时反而容易乱。只要提交新的申请表、声明、授权或关键文件,就应该重新检查签名、日期、版本和对应关系。 已经递交的人需要紧张吗不用因为这条规则本身恐慌。 如果你的材料已经由律师按要求递交,签名页也按表格说明完成,这条规则不会自动改变你的案件性质。它不是说所有旧案都会重新审签名,也不是说 EB-5 申请突然多了一个实体门槛。 但如果你正在准备递交,或者很快要交补件,就应该把签名检查当成正式流程,而不是最后一分钟扫一眼。 尤其是这几类人,更应该多看一遍:
投资人该怎么和律师配合最简单的做法,是递件前问律师三个问题。 第一,这一套材料里,哪些表格必须由我本人签,哪些必须由配偶或子女本人签? 第二,我们现在使用的表格版本和 USCIS 官网当前版本是否一致? 第三,扫描件、电子签名或复印签名在这份材料里是否符合 USCIS 对该表格的要求? 这三个问题不复杂,但能避免很多低级错误。 EB-5 本来已经足够复杂。项目执行、就业创造、资金来源、排期和身份衔接,每一项都比签名更重。但正因为大问题已经够多,签名这种能提前核对的小问题,就不应该变成新的风险来源。 如果你正在准备 EB-5 递件、补件或身份调整,可以先做一份自己的递件节点与签名核对表:把每个家庭成员、每份表格、签名人、签名日期、表格版本、递交方式逐项列清楚。等律师给最终包裹时,再按这张表逐项对照。 这不是替代律师审查,而是让你自己知道:这一套关系到家庭身份路径的材料,到底有没有在最基础的地方出错。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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