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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CIS 重申证据标准以减少无依据的移民申请(全文翻译)

2026-8-6 14:35| 发布者: EB5观察员| 查看: 27| 评论: 0|原作者: EB5观察员|来自: EB5中文网

摘要: USCIS 2026年8月5日公告全文翻译:申请材料不齐或未在递交时证明资格,移民局可直接拒批,不再先发补件通知(RFE)或拟拒批通知(NOID)。政策立即生效,适用于8月5日及之后待审或新递交的全部申请。

> 原文: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 to Reduce Frivolous Immigration Benefits Requests by Reinforcing Evidence Standards",2026 年 8 月 5 日发布。

> 原文链接:https://www.uscis.gov/newsroom/alerts/uscis-to-reduce-frivolous-immigration-benefits-requests-by-reinforcing-evidence-standards

*编者按*:这则公告适用于所有移民申请类别,EB-5 的 I-526E、I-485、I-829 均在其中。核心变化是:材料不齐或递交时未证明符合资格,移民局可以直接拒批,不再先发补件通知。结合 9 月 30 日祖父条款截止日,赶窗口递案的投资人尤其要注意——一旦因材料缺陷被拒,重新递交可能已错过截止日,没有补救机会。以下为公告全文翻译。

正文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澄清:申请人应当在提交申请之时,即证明其符合所申请移民事项的资格条件。一般而言,如果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资格条件,或未能在递交申请时提供全部必需的初始证据,USCIS 可以拒绝其申请,而无需先发出补件通知(RFE)或拟拒批通知(NOID)。USCIS 各类表格的填写说明中已列明每项申请所需的全部初始证据,申请人已获得合规所需的全部信息。

这项政策使 USCIS 的审理程序与国土安全部长期以来的监管授权和表格说明更好地衔接,有助于恢复移民系统的诚信,也使外国人更难以提交无实质依据的申请。

此次政策更新修正了拜登时期的旧政策。旧政策鼓励审理官在拒批之前先要求申请人补充证据——即使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不完整、未能证明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提供递交时明确要求的初始证据。这一旧政策使得无实质依据或严重不完整的申请,拖慢了 USCIS 对其他排队案件的审理。

拜登时期的政策还让申请人得以利用制度漏洞:通过递交"占位"性质的申请,在等待案件裁决的同时,先获得工作许可等附属移民待遇。

USCIS 现已恢复审理官在多种情形下的完整裁量权,即可以不先发出 RFE 或 NOID 而直接拒批申请。通过这项政策更新,USCIS 能够更好地调配资源,高效作出裁决,并阻止无价值的申请。

该政策立即生效,适用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当日或之后处于待审状态或新递交的申请,除非法规或 USCIS 政策另有规定。

译注

  • 原文使用 "benefit request / benefit requestor"。在 USCIS 语境中,immigration benefit 指移民法授予的各类身份或许可(签证、绿卡、工卡等),与中文的"社会福利"无关;benefit requestor 是移民局对 petitioner(呈请人)和 applicant(申请人)的统称。为免歧义,本文统一译作"申请 / 申请人"。
  • RFE(Request for Evidence):补件通知,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在限期内补充材料。
  • NOID(Notice of Intent to Deny):拟拒批通知,移民局告知申请人拟拒绝其申请及理由,给予回应机会。
  • 本公告为政策澄清,不修改任何法规条文,但实质上取消了"先补件后拒批"的惯例性宽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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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翻译自 USCIS 官网 2026 年 8 月 5 日公告,仅供中文读者参考,一切以英文原文为准。不构成法律或移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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